本文介绍了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羁押期限已届满的案件等条件。检察院可以自行办取保候审,并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条件的人依法取保候审。
符合以下条件的,检察院将批准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上,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检察院可以自行办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人,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
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后,由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先行取保候审,等待侦查机关完成侦查工作后,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或者不起诉的一种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立即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的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
总之,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检察院有权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需遵守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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