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联系为,分公司作出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应当有总公司进行承担;而分公司的民事行为均需要在总公司的确认以及批准之下才可以进行。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包括: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具有独立财产;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总公司的设立程序不同等。
一、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金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的,应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是不存在注册资本这个问题的,分公司是一个分支机构,但是,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公司是有银行账号的,其预算由总公司支持和支付相关费用。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这个概念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开封分公司可以有其他股东吗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同一城市能设立分公司吗
同一城市可以设立分公司,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必须设立在不同的城市之中。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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