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后隐瞒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若是分割时发现的,隐瞒的一方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若是存款可以双方约定分割的比例,若是汽车与房产,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协议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怎么办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在财产风方面存在争议,且经过多次协商,依旧无法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此种情形下,与离婚的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在拟定离婚诉状之后,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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