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欠的债务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的:1、所欠债务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对方没有偿还责任,债务是属于谁的,就应当由谁进行偿还,另一方无需偿还,不用承担清偿责任;2、所欠债务是因共同生活造成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达成清偿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妻子生前欠的债务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妻子去世后,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男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还没有到期的债务,夫妻约定是由其中一方负担的,那么就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是想通过该约定逃避债务的,那么约定无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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