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分居可以取到在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地等通过社区、村委会、自己居住地邻居、工作单位、宿舍同居同事等人来证明没有共同居住,是单独居住。此外,在证明中可以写清楚结婚的时间,自愿分居的时间,分居的原因,以及财产如何处理。
一、夫妻双方申请分居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分居证明的要求:
1、夫妻分居的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
2、夫妻分居的时间已经在两年或者两年以上。
夫妻分居的注意事项:夫妻异地居住不是分居;分居时间要满两年,且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
二、法律如何认定“连续分居两年”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
三、怎么证明夫妻分居两年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要证明夫妻分居了两年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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