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同时,对于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我国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以补充自愿注册原则。
注册商标应当以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为基础。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2、申请在先原则。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3、申请单一性原则。
4、优先权原则。
注册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注册商标是企业进行品牌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显著性: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即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与其他商标相区别的标志。
2. 可用性:商标应当未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或者在申请注册之前处于有效状态的注册商标。
3. 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4. 符合规定:商标申请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 缴纳申请费用:按照规定缴纳商标申请费用。
6. 提交申请文件:按照规定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如果商标申请符合上述条件,并且缴纳了申请费用,就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如果申请被核准注册,商标将具有专用权,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商品或服务的利益。
注册商标应当以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为基础。同时,我国也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以补充自愿注册原则。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申请在先原则和申请单一性原则也是注册商标的重要原则。如果商标申请符合相关条件并缴纳申请费用,就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从而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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