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投资移民方案,简称EB-5,是指1990年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入门第一步很关键。随着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数大增,申请也越来越激烈了,那么面对严格的审查程序,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起来也是越来越严格,那么成功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专家表示,入门第一步很关键。
美国投资移民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EB-5的条件:
核心条件:
在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或任何地区投资100万美元,
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两种投资类别的对比:
1,投资额100万美元:
必须直接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必须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
2,投资额50万美元:
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不需要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
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满21岁
申请人拥有50万美元以上的资产证明
投资的资产需是合法获得
说明:
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资产可以不是申请人本人累积获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以。
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区域中心移民方案”(ThePilotProgram)。即投资于美国政府核准的“区域中心”(designatedregionalcenters),移民申请的投资额可以从100美元万减少到50万美元,并对原移民申请条件“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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