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离婚证一般会收回,但有的情况下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
一、夫妻想要复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再婚首先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区,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填写《再婚登记申请声明》。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应亲自签名或按指。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发给复婚登记证,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证上为什么要盖注销章
离婚证上盖注销章是为了说明该离婚证已经作废,如果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则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会发给离婚证,说明已经结束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离婚证进行盖章注销一般是再婚或者复婚的情况。
三、民政局会告诉对方结过婚吗
民政局不会告知,但是离过婚的当事人需要携带离婚证,才可以办理再婚。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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