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开发商一房多卖买家维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发现开发商一房多卖如何起诉
一房多卖起诉时需要带着以下的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3、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
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4、证明开发商将房屋卖给多人的材料。
当然前述证据,只是为了引起诉讼程序的必要的基础证据,具体案件所需证据,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诉讼思路来安排,以最大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权益、实现诉讼目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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