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成立过失犯罪:第一、行为人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并且精神正常;第二、实施了某种不该实施的行为;第三、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失;第四、在客观上,必须造成了严重的,而不是一般的危害结果。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怀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
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从事某些犯罪行为而积极的进行一些准备性的工作,我们国家规定过失类型的犯罪是不存在犯罪预备的,只有故意犯罪才会存在着这些犯罪预备或者是犯罪未遂以及犯罪中止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全文9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