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一条他人委托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该自然人的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至该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本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一个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本软件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该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布,本规定将不再对其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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