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适用的条件有:拘传的对象需是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是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未成年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法院进行两次传票传唤后,原告仍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的,可以进行拘传。
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
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拘传的程序是:
1.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
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3.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
4.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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