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阻挠另一方探望孩子的处理:离婚后,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吗
离婚后,孩子改名需要另一方同意。子女随父亲或者随母亲姓,都是完全可以的。可是在子女出生以后,姓名本身就是父母亲双方协商一致之后才登记的,所以说,对于孩子姓名的变更,不管是父方哈市母方,谁都没有权利自己做决定。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签字吗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签字。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另一方同意之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改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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