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一、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领取条件:需要年龄缴费年限的满足。标准领取的多少看你缴纳的多少。
1、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在有的地区不满15年也能办理退休);
2、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要以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费率,一次性缴满规定年限后,才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全额划入统筹金,不划个人账户。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
1、法定退休年龄
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退休金的最低条件是参加革命工作10年以上,而不足10年的不能领取长期待遇。1997年国务院统一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到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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