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没货要求三倍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销售欺诈行为,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2、如果商家并非故意违约,可以跟买家协商补货或者退款,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商家没货买家可以申请退款,联系商家关闭交易,如果双方协商不了,买家可以进行投诉,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网购不发货可否要求三倍赔偿
1、如果网店在平台上或平台本身对商家有规定相关违约或赔偿条款的,就按该条款处理,如果没有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
2、如果卖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由此提醒各网站店主及时查货、补货、变更网店销售信息等,以免涉嫌消费欺诈承担法律责任。
3、对于买家,在确实遭受消费欺诈,或遇到网购店主恶意违约的情况下,我们提倡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该销售商品的其他多笔订单也未发货,但只有李某提出了异议并提起诉讼维权,这样可能导致卖家产生侥幸心理,通过这种小金额订单故意违约的方式侵占买家的财产。
4、考虑网购金额一般较小、维权法律程序繁琐、维权成本较高、所维护的权益价值也并不是特别大等因素,如果卖家并非故意违约,或者虽然延迟但想办法补发了货物,或者及时退还了货款,我们还是建议优先考虑双方“和解”的,具体还是需要视情况而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