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是能够进行补办的。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当事人携带着自己的离婚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到民政局去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当工作人员将离婚档案调取出来后,则会依据其当事人的申请,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将复印好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加盖公章即补办完成。
一、离婚协议书上的印章是写的什么
离婚协议书上不盖民政局公章,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印章。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离婚档案一般保存多久
如果自己和对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话,那么这个离婚手续在民政部门会进行保存的,一般来说保存的时间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至少保留20年,20年以后转移到档案馆保管。诉讼离婚的档案人民法院至少保存30年。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书里面对于双方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约定后,才会颁布离婚证。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属需要长远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3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
三、看到判决书补办多长时间可以拿到离婚判决书
法院的判决书是不能补办的,只有协议离婚发给的离婚证才能补办。如果遇到判决书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当时的判决书内容,并要求档案室给你复印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公证即可。有了判决书后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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