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一孩子咋离婚
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孩子,在离婚时可以先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上约定对财产部分以及孩子抚养相关事宜,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首先需要判断的是该债务是在婚前就形成的还是婚后形成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婚前债务,则认定为是夫妻中的一人的债务;如果无法证明是婚前形成的债务则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是在婚后一人欠下借款的,并且与人约定好属于个人债务的,也将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需要一人偿还。除此之外,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债务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
2、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
3、夫妻之前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婚前协议的;
4、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
5、对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债务,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6、根据民法规定,夫妻关系之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
7、第三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
三、法院执行行政处罚是夫妻债务吗
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的罚款强制执行时,罚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违法人员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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