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标准:首先是在商品房建设完成之后,建设单位需要与工程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商品房建设的情况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施工建设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相关的资料;商品房的建设材料以及主要所用配件都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有工程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最后还要有施工方的工程保修书,商品房才算合格。
商品房验收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房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
1、法定的交房条件
法定的交房条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具备的交房条件:即该商品房应获得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以及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管道、电梯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最后应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约定的交房条件
即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比如是毛胚交房还是精装修交房、是进口奥的斯电梯还是国产三菱电梯、小区有那些配套设施等等。
对于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购房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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