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如果是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如果是已经完工的项目,找不到侵权人的话,那么就是由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高空坠物的法定责任。
一、高空坠物致死由谁负法律责任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二、楼顶坠物砸伤路人谁的责任
楼顶坠物砸伤路人的责任: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由建筑物使用方共同承担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侵权人的情况,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高空坠物伤人责任如何规避?
高空坠物,我国使用的是无过错推定的原则,也就是说,这个行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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