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为6至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的往复时间。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也可以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前申请延期,每次可以申请延期2个月,最多可以申请延期2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所进行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全文5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