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手续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出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被起诉的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受理决定立案,反过来返还原告的文件和资料,申诉被驳回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的副本送达被告,并书面答辩被告。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递送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辩。被告15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第三阶段:在审理阶段,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出的证据情况,对离婚许可和财产分割、育儿问题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网上立案起诉流程
当事人不能在网上立案起诉离婚,只能去线下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1、原告写好离婚起诉书,并准备所需的证据;
2、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起诉,并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4、法院通知双方参加庭审;
5、法院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对离婚案件开庭审理;
6、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依法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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