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标准如下:
1、借贷合同中没有明确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债务人不用偿还。
2、有约定利息的,从其约定,但最高不得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为无效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标准是多少
民间借贷利息标准,是由双方协商认定的,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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