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与否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但并非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协议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即可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充分考虑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在合法、真实、有效的协议内容上达成一致,以避免后续纠纷和法律规定。
离婚后,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与否,您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不是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
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能 否 自 行 公 证 离 婚 协 议 书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自行公证离婚协议书并不可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自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即发生离婚效力。因此,若要离婚,建议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与否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但离婚协议书必须合法且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才能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要离婚,建议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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