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当事人是必须要去的。如果不接受,可能会被依法强制传唤。
根据法律规定,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逃避传唤的,经过批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违反治安管理,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逃避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带到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地点,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此外,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人民警察可以凭着工作证件传唤,但是应该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局对于犯人的传唤人不去亲属有罪吗?
亲属是没有罪的;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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