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让的,但是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所有权与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反映财产属性不同。产权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
(二)外延不同。产权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也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对财产归属做出的权力规定,集中体现在财产的归属权上。
(三)内涵不同。产权的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除了必须考虑财产关系外,还要更多地考虑人际关系;所有权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设置权利,反映由人拥有物而产生的各种现象的本质属性。
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一)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变更"登记")。
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
(二)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如继承、建造(如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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