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一、强奸未成年人会从重处罚吗
强奸未成年人,以强奸论,犯罪嫌疑人会被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
二、猥琐儿童取得谅解书怎么判刑
猥亵儿童取得谅解书可以在原有判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不能免除处罚。犯罪分子猥亵儿童的,构成强制猥亵罪,将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从重处罚。在上述量刑范围内,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取得被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犯罪分子从宽处理。
一、强制猥亵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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