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2日电哈尔滨市民王先生到法院立案,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提出立案手续有欠缺,告诉其如何补正。王先生第二天补正了手续又去立案,法院受理了。但是开庭审理中,法庭认为王先生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一天,所以判他败诉。他认为法院在他第一次立案时已经受理了,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哈市信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陶增田认为,此事法院负有一定的责任,王先生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王先生第一次去法院立案之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立案人员应出具证明,建议王先生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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