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离家出走,报案,公安立案具体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离家出走,超过三个月未归的。
根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规定,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媳妇离家出走离婚后孩子怎么判定
媳妇离家出走不管孩子时,一般法院会综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更负责人的父方。孩子抚养权问题一般有俩种解决方法:
(一)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二)法院判决。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三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的内容和目标是,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依托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收集管理、查询比对和综合应用,以尽快查明失踪人员下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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