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不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即可。如果原告本人无法到场的,只要其代理人到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原告和原告的代理人都无故不到场的话,就视为自动撤诉了。
一、离婚诉讼撤诉必须是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二、离婚诉讼原告是否一定要出庭
离婚诉讼原告必须出庭。如果原告经过传唤无正当具有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案件。不过如果原告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者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在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了代理人后可以不出庭。这里所说的特殊困难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三、起诉离婚必须到场吗
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双方都必须要在场。
1、离婚案件属于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不可以全权委托。其他工作如立案(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立案时也需要当事人到场)、提交证据等,可由代理人单独完成,但开庭或者调解时当事人需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可知,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如果原告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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