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自己诉讼。理由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办案时限是多长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在一到三个月,要看具体情况,事故严重程度等等。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逾期不来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四)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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