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要进行过户的话,那么其过户流程一般是先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除了这两种证明材料,还需要准备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和对于已经立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
房产遗产继承的顺序
不动产继承的第一步应该是分析财产,即确定死者的不动产份额。第二步是确定死者是否有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不再适用法定继承。第三步是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动产继承的第四步是分配不动产份额,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协议并公证,如无协议,则通过诉讼确认不动产份额和不动产权属,最后完成不动产转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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