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如下:
1、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是死亡本人20个月的基本工资;
2、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死亡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
3、获得烈士称号的,一次性抚恤金是死亡本人80个月的基本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下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员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贴;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养老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孤儿按上述标准增加10%;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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