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债务,债权人为了有凭证一般会叫债务人写借条,但是,如果债务人在书写借条后,债权人发现借条内容有点错误,然后自行修改后,那张借条还有效吗?看下文案例分析,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就案入法:
借出20万元,却发现借条上的金钱数额有错,出借人自行做了修改后,这钱还要得回来吗?近日,厦门集美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2月,老王为偿还欠朱某的钱,欲向老陈借款20万元。当月中旬,老王出具了这样一份借条:现王某向陈某借款现金人民币式拾元正。利息为1.5%,每月计息3000元整。时间为6个月内还清。借条里还载明,因借款纠纷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由借款人承担。同日,老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0万元至朱某的银行账户。
收了借条后,老陈这才发现借条中的借款金额错误,贰误成了式,还少了个万字,遂将式拾元改成贰拾万元。可是,借款期限过了,老王却迟迟不还钱。于是,老陈将老王夫妻告上法庭。老王一方辩称,出具借条时老王是想要借20万元。但老陈并未支付老王20万元借款,该借贷关系不成立,且老陈提供的借条是经过老陈添加、涂改的,原始借条上载明的借款金额是20元。
二、就案析法:
1、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老陈将借条中的借款金额式拾元改成贰拾万元是否经过老王同意,结合借条中载明的利息为1.5%,每月计息3000元整的内容,以及出具借条时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欲向老陈借款20万元,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有效。而且老陈已依约支付借款,借款期限也早已届满。
近日,集美法院一审判决,老王夫妻应共同偿还老陈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
2、温馨提示:涂改过的借条还有效吗?
如果借条是伪造的,则没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借条过期要到两年了怎么重开
借条过期重新打借条的话,那么还是与原来的借条是一样的,只要注明清楚借款的时间、还有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时间、如果有必要的话,那么就需要写上借款的用途,确定好之后写上借款人的名字和时间就可以了。
还是和原来的借条一样,说明清楚何时借款、借了多少、利息多少、时间到了没有钱还再次出具借条的原因。也可以书面写还款协议书。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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