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二)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一份。
(四)结婚证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份。
(六)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七)相关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八)案件受理费
(九)《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一、起诉离婚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二)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四)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在起诉离婚后多久调解?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
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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