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必须分开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3-07-08 11:51:49 3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上法规是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如果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这个观点有些太牵强。所以加了一下五种情形,如一方有重大过错,又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生活中夫妻离婚理由不一,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释,以上法规只是整体的一个概括。有的时候一方即使犯了重大过错,仍不同意与另一方离婚,而且对另一方还进行精神上的打压,使另一方遭受心理的恐惧。如想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来为您解决纠结。

婚姻期间的借款离婚时必须归夫妻共同还吗

一方借款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消耗了,那么离婚时就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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