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等。
一、收缴是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收缴违法财物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二、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如何计算?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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