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居住地司法调查后大概三十五天批下来。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一、管制缓刑应当庭释放法律依据是什么
管制缓刑应当庭释放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时,一般是当庭释放的,但法院会告知犯罪分子什么时候到哪里进行报到,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二、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有何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的规定:如果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的,要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以及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等材料。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