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头社保基数是多少?
(一)单位缴费:
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6575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906元。
汕头市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上述的情况是单位缴费的情况,那么下面我们继续看看2020汕头市社保个人缴费的基数以及比例情况!
(二)个人缴费:
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180元。
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险: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下限、以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
汕头市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8%
(三)整体基数
各项社保费的缴费基数上限(工伤保险除外)根据公布的全省及我市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分别做了调整,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限从19014元/月提高到20268元/月,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上限从15630元/月提高到16200元/月;
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单位申报个人缴费工资计征;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实行单位缴费浮动费率政策,各缴费档次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0.48%、0.64%、0.8%分别调整为0.32%、0.48%、0.8%。
此外,新社保年度将继续按规定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继续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为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助力。
二、汕头社保的变化
1、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过去私营单位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偏低,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核对缴费基数,就相对拔高了缴费基数。现在大幅降低社保缴费费率,且社保缴费基数的重心下移,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
2、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
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目前全国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已经降到了0.75%,已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但仍有继续下降的空间。原因就在于其和生育保险一样,收入来源和支出水平都非常稳定,基金结余也非常稳定。
社保除了这些具体变化,还有“五险”将变为“四险”。
3、生育保险将并入基本医疗保险
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家医保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实现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统一征缴,即通常所说的“五险”将变为“四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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