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条件:
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1、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
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局、社保站征收窗口
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原南山法院)。
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办理流程: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持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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