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纠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检举。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或者举报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报告、投诉和报告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工作人员接受口头举报、控告、检举的,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检举、控告、检举、自首材料。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立案。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原告。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第二,相关法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一十一条举报、控告、检举的形式和要求,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工作人员接受口头举报、控告、检举的,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检举、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检举人、举报人说明诬告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或者证据,即使指控或者举报的事实存在分歧,甚至是诬告,也应当严格区别于诬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原告、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透露姓名和检举、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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