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免除子公司债务会计处理规定是由财务人员在会计账目当中做出如实的记录,免除子公司债务的理由以及免除的具体债务的金额等。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单独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单独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单独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单独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样,如果子公司破产,而其破产财产又很少,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他们能否就母公司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要分情况而定。但是,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不承担偿付义务的。
一、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单独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公司,它不仅仅是单独的,是存在着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对于我们公司来说,如果免除子公司的债务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有相关的记录,否则的话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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