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连锁酒吧以美女为诱饵诈骗消费者,这个诈骗团伙的40名成员近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4月起,以邱某、孟某、蔡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了xx通贸易有限公司,先后在深圳市开设了本垒吧蝴蝶吧和行乐坊酒吧,并在广州市、上海市开设了酒吧,这个团伙安装了75部电脑,从社会上招来100多名年轻男性,通过qq等聊天工具在网上结识男性,摸清对方电话、爱好和经济能力等基本情况后,由另外招来的40多名年轻漂亮的女性充当酒托与对方联系,把他们吸引到酒吧喝酒。这些年轻女酒托不择手段地满足男性顾客的虚荣心,诱骗顾客多消费,同时酒吧用国产廉价红酒冒充洋酒,高价宰客,每次诈骗金额从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至此案被深圳警方侦破时为止,共有46名受害人被诈骗7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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