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民政机构办理离婚的时间一般是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因为男女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工作人员将退回相关证件,并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一、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构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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