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各种方式运输违禁品进出口或者逃避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它物品没有限制,只要构成上述行为,就是走私。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金属、货物、淫秽物品、普通货物、物品、固体废物。
走私哪些物品属于走私
属于走私的物品有:
1.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2.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3.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
4.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5.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6.保税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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