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抽逃:是指股东抽逃资金,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货币、实物或者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法明确规定,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金都属于违法行为。
1、虚假出资一旦被举报、被管理机关查处,将会被处以虚报注册金额2%-10%的罚款并责令补足注册资金。此时,不但遭受了不应有的罚款处理,而且股东信誉被录入到工商管理机关的诚信系统,影响以后的经营发展。
2、虚假出资一旦被审批机关发现,被投资机构发现,公司发展再好,也难以通过审核继续融资。因为,虚假出资就像一个人出生时的胎记一样,它会跟随公司发展的一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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