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出现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诉讼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借贷关系。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因债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一、债务纠纷法院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在立案时,法院会对原告,也就是债权人诉请债权进行形式审查,应提供关于诉请债权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前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其次,在立案后,若被告,也就是债务人应诉,原被告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双方举出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审理判决。若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则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应当要保留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将难以证明借款事实。最后,在取得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后,债务人若没有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二、债务纠纷在起诉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债务纠纷在起诉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并出具无还款日期的债务条;也就是说,未规定履行期限的借据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写的借据之日起第二天起重新计算三年;
2、对于未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果债务人未支付价款,则向债权人出具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起计算。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据是借款关系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借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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