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金主要有以下原因:
1、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差异较大,而合伙企业一般规模较小,难以规定统一的最低资本金数额;
2、合伙企业具有极强的人合性,即合伙人之间具有较强的信任关系;
3、其他原因。
公益岗为什么不允许名下有公司
公益岗不允许名下有公司的原因如下:
1、公益岗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2、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是一项利民好政策,按照这一制度设计初衷,公益岗本应优先安排给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有就业愿望而未就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体现社会保障作用。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