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有以下条件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登记离婚应满足的条件为:
1、当事人亲自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双方完全自愿;
4、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
5、其他条件。
二、哪些情形的婚姻无效
下列情形的婚姻无效:
1、重婚,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表兄妹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不到法定婚龄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三、无效婚姻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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