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措施破坏矿产资源,侵犯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相关规定,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而仍然实施的心理态度,最终导致亥种结果。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6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