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最低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工资的300%)。单位缴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从2006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从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以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费的19%计入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计入社会统筹,以北京2017年为例:(北京社保)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8%;公司19%;医疗保险个人2%;公司9%;失业保险个人0.2%;公司0.8%;工伤保险个人0%;公司0.4%;生育保险个人0%;公司0.8%;住房公积金个人12%;公司12%。
重庆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另外,城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职工个人每月缴费2元
3、失业保险方面,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4、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划分单位缴费比例0.5%-4.8%之间,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也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的缴存比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有条件的单位可提高到15%。根据最近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调整为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文7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